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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明显的一次,就是现在。
她刚和相亲对象分别,独自走在胡同里。路灯坏了,忽明忽暗。
碌碌的木头敲击声中,走出一个陌生男人。
他穿着呢子大衣,清俊的脸藏在黑框眼镜后面。虽然拄着拐杖,却努力想要把身体站的笔直。
男人开了口,语气莫名熟稔:“好久不见,我的太阳。”
b.
这是陈冬忆认识高筱的第二十年。
八岁时,数九寒冬,他被继母拖到胡同里赤脚罚站。
“十个瘸子九个坏,还有一个王八蛋!”孩子们从他身边跑过,轰笑着。
“别听他们。你只是腿不好,他们是脑子不好,一辈子都完蛋。”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说,“走,去我家吃饭去。”
“你叫什么?”男孩吸溜着鼻涕,低声问。
“胡同女侠。”
十六岁时,他去外地上大学。开朗的少女是他生活里唯一的光,但那一句“我喜欢你”哽在他喉咙里,始终没有吐出来。
蜷缩在黑暗的野兽是配不上太阳的,陈冬忆想。
二十八岁时,他博士毕业,著书立作,学成归来。他终于鼓足勇气站在对方面前,而女人却不知道遭遇了什么变故,好像完全不记得自己了。
但这都不重要。
他能在漫长而压抑的思念里,熬过一个个酷热寒冬,便也能熬得过这段缺失的记忆。
因为我从未见过太阳,
——直到我遇见了你。
【时常失忆的胡同女侠vs疯批天才少年】,男主不良于行。青梅竹马,暗恋题材,治愈向
第2章手机
太阳还没落山,一盏盏华灯已上,这座辉煌的都市从来没有耐心等待。
“榕树里”咖啡厅里聚满了下班后的年轻人,热闹的好像九十年的迪厅。王思年跟在服务员后面,在偌大的咖啡厅里绕的迷迷糊糊,突然觉得这黑乎乎的设计好像盘丝洞。
高琳琳今天请了假,来得早,占了个卡座。她看着精神还好,大波浪卷打理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化了大红口红,只是双眼皮肿着,想来是今天哭狠了。
还没等王思年坐下,高琳琳就用格外轻快的语气招呼道:“喝点儿什么?我请客。”
她这人从大学认识那会就这样,要强,天大的事也没有面子重要。
王思年没有戳破她的伪装,接过菜单:“这么好,那我可要宰大户了,这单子上贵的东西一样来一杯吧。”
嘴里开着玩笑,手上指着猕猴桃汁跟服务员说:“来杯这个,冰的。”
“不喝咖啡?”高琳琳有些意外。
王思年动了动被高跟鞋磨得生疼的脚,“戒了。”
高琳琳到像是悟出来什么:“这是在备孕呢?”
还没等王思年回答,她突然有点落寞的说:“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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