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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你要再给我装疯可就不够意思了(第2页)

雪梅停下手中的活计,笑着说:“你也知道,她还有一两年就要找婆家,天堂的媳妇不如下地狱的闺女,在家的日子不多了,她想干啥就让她干呗!”

自从有了儿子以后,井连海的性情更温和了。

既然雪梅都这么说了,他只能长叹一声,不再继续说了。

井连海也知道自家闺女的倔脾气,你越不愿意让她干的事,她越要去干。

于是井连海也不反对井馥去学堂了。

照井连海的推算,井馥也就是三分钟的热血,用不了几天,她就不去了。

没想到,她这一去,还真坚持住了。

不但每天坚持上学,回到家里,还不忘温习功课。

而且每次上学堂去,她都会给春妮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用手牵着她。

上课的时候,就让春妮坐在她身边的小凳子上。

更稀奇的是,春妮竟然十分听话,乖乖的坐着,除了嘴里小声嘟囔和手不停的在自己腿上比划以外,不吵不闹。

要不是没过多长时间,她又跑出去,几天不见踪影,而且回来的时候,又变得又脏又臭。

雪梅简直都怀疑,她的疯病好了。

由于春妮现在不再狂躁,雪梅也答应了井馥的要求,不让春妮单独一个房间,而是和井馥住在一起。

好歹两个女孩儿,有个伴。

自从春妮和井馥形影不离,雪梅发现,井馥也变得话多起来

。就连写字,念书,都要大声的说出来。

春妮只要在井家店,都会跟在井馥的身后,不知不觉中认识了很多字。

而且对自己的业务,春妮也熟练了很多,自从她成为二号交通员以后,还从来没有

出过差错。

时间在春妮不断的跑来跑去中,又过了两年,转眼到了一九四三年冬天。

井馥十五岁了,是个大姑娘了。

皮肤白皙,虽然长相不是很出众,但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充满灵气。

而且笑起来颇有龙五的神韵,嘴角一挑,就带着睥睨一切的狂傲之气。

每次看见她笑,春妮都会不由自主的短暂失神。

一双大脚,又整天领着个疯子在外面跑来跑去。没有一丁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用雪梅的话说,这丫头怕是没有人敢要了。

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还偏偏就有人看中了井馥。

井家店最大的地主家少爷陆伟业。

比井馥大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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