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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在塔中主要负责毒药的品鉴(第1页)

冥河上的漂流并没用太长的时间,狄克很快就看到了那座宏伟的苍白之塔——不过他更喜欢称之为苍白大厦。

毕竟这个高度和占地面积称作塔,确实有点欺负那些七八层高的“小不点”。

狄克面色狰狞的从冥河中爬上了特意为他修建的阶梯。

怒目圆睁的走到一处魔阵处,眯着眼睛让温和强风将他身上沾着的冥河水珠吹干。

眉头紧蹙的从衣橱中将一件款式和他刚刚穿的绒袍一样的衣服拿出套上,并将皱褶抚平。

面色不善的大步迈入了骷髅动力的升降梯中。

百无聊赖的等电梯到达666层。

吹着口哨来到了塔主的房门前,刚要推门,狄克忽的又止住动作——话说我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静止了一会儿,让表情恢复到怒气冲冲的状态猛地将房门踹开:“塔主姐姐,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不然我就……唉呀,那么多人啊?”

虽说门还是那个门,但这个房间已经不是刚刚的炼金实验室了,而是变成一间装饰奢华的卧房。而且还是客间,塔主的房间狄克去过,不是这样的。

房间中央是一张柔软的大床,此时上面正躺着一位面色乌青、昏迷不醒的老者,床边围满了人,大多数人都是衣着统一侍卫,其中身着白袍的塔主和身披黑衣黎明剑圣相当扎眼。

“又换装修了?”狄克小声嘟囔了一句,悄步走了进来,扭头一看有风,又回去将房门关上,赤裸的双脚在地毯上留下了一个个的黑脚印。

他刚刚喝下的血,应该就是床上的这位老者的,喝下患者的血液、创口脓液、鼻涕等混合物,判断出患病者的身体状态,是这异世界医生的一项标配技能。

据说欧洲中世纪的部分医生也掌握着这种高超的“技术”。但这种技术他可……好吧,他还真会,经历了一次马灯加深印象后,现在能够明确回味出刚刚那一瓶血中异常的成分。

塔主纤手一指床上的老者:“判断出他所中的毒药成分,条件任你开。”

她这无礼举动,让房间中除了靠在墙角的黎明剑圣外的所有人怒目而视。

狄克抱着手臂,挑眉道:“你说的?那我要苍白之塔。”

塔主淡淡的说道:“发飚吧,我担着。”

呵呵,做不到你装什么逼,狄克鄙夷的看了她一眼,又说:“那把刚刚给我喝的那东西再准备一份,不十份,你喝下去,不准耍任何手段。”

塔主继续摇了摇头:“不行,太脏。”

“那你还骗我喝!!”

“快些决定,我也不是非要救他。”塔主干脆道,她有些不耐烦了。

这下别说老者床边的侍从了,连黎明剑圣都开始皱眉了。

狄克啧啧两声,就欣赏塔主姐姐这张一句话得罪所有人的嘴。

“好,”狄克抱胸扬头:“我要学魔法。”

“可以,我以塔主的身份宣布,今日起,你就自……等等,你说什么?”塔主没反应过来。

“我要学魔法。”狄克一脸认真的重复道。

“你学不了。”塔主皱着眉头断言道。

成为一名法师最基础的,是通过冥想,逐渐用高活性元素粒子替换掉部分组成身体的元素,也就是所谓的积攒魔力,一个人的身体能够容纳多少高活性元素,也就是法师最重要的一项资质。

从体质上而言,狄克的资质还不错,但问题在于法师替换元素和武者打熬筋骨一样,是一个水磨工夫,狄克每次死后重生就会将身体状态重置,就凭他这一天死三回的重生频率,这辈子也别想攒出能释放小火球的魔力。

“别当我是傻子。”狄克轻松道:“这世界有十几万年的文明史,真就只有这一种充满局限性的修行方式?”

心中那只沉睡的夏蝉  闪婚夺爱:总裁老公太霸道  夺舍成军嫂  港乐时代  戎先生的失恋日记  华丽家族锦鲤记  从斗罗开始的酒剑仙  围观豪门大戏的日子  穿成男主糟糠妻  从铠甲勇士开始修仙  我只想挣个女朋友(快穿)  快穿王牌系统生崽手册  独宠柔情  我是女主的锦鲤儿子  竹马又甜又盐  道君  一夜风流  仙尊的洞府又被拆了  末世吸血使  军政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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