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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枇杷将来肯定会变成很好很厉害的人的(第1页)

花月楼很大,远不止一处馆子。既有面向寻常男子的女馆,也有针对一些口味小众的客人开设的男馆。为了防止楼里的自己人私相授受坏了规矩,也为了保全一些客人所谓的脸面和隐私,花月楼的男馆和女馆之间隔了好几条街。女馆张扬,坐落在城中最是繁华的街道,楼中客人往来不绝,其中也不全都为了狎妓取乐而来。一些自诩风雅的生意人,甚至是有头有脸的朝中官员闲来无事,也是愿意来楼中一坐,谈谈生意,沟通沟通感情。因着这花月楼不仅美人如云,美食亦是一绝。而且一直恪守做生意该有的规矩,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男馆和女馆其实说起来也大差不差,不过由于相较之下少许偏僻的地理位置,和一些众所周知的理由,门庭要稍显冷落一些。到这里的客人,往往不会像女馆的客人那般大张旗鼓。甚至有很多都经过了事先的乔装打扮,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相熟的人认了出来。但这不代表男馆的生意不好,只能说是在明面上没有女馆那般的招摇。因为实际上此处的客人一点也不少,甚至不乏那些眼睛不眨一下就可以一掷千金的大客户。曾经就有个张扬跋扈的少年,为了当时红极一时的兰公子,在男馆的顶楼洋洋洒洒豪掷了整整五麻袋的金叶子。当那些形状栩栩如生的金色叶片,自楼中的最高处如雪花般纷纷坠落时,无论是客人、还是楼里的其他公子都禁不住仰着脑袋,纷纷露出痴傻般目瞪口呆的表情。——之所以会这么清楚当日的情景,因为那群目瞪口呆的傻子里也包括了我一个。不过,我既不是客人,也不是公子,只是楼里一个丝毫排不上号儿的普通小厮。说普通也不完全普通,因着我那时跟着的主子,正是事件主人公之一的、那位被用金叶子高调示爱的楼中四君子之一的兰公子。因此,年幼的我有幸在近距离围观了全程。金叶子一飘,整个楼里的人都激动起来。那时的兰公子却只是敛着眸,波澜不惊地冷眼旁观着一切,明明是主角之一,却仿佛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局外人。更是看都不看,那个邀功般弯着眼眸得意看向自己的俊俏少年郎一眼,便径自转身要走。“走吧。”兰公子轻声道。“公子不再看一会儿吗?”我有些不解,嘴里禁不住嘟哝,这么大的热闹,轻易怕见不着呢。闻言,兰公子忽而笑了,他的声音好听,笑起来更是动人。可是那天无端端地就叫人听出了一丝刺人的冷意。“继续逗留下去,也不知究竟是看热闹,还是教人当了热闹看。”我不懂。兰公子那样厉害、那样好的一个人,就连楼里的管事嬷嬷见了面都是好声好气地捧着,生怕出了点丁岔子。楼里的其他人,倒是有在背后说兰公子闲话的,可那也是在背后。要说真当着面儿,谁敢看兰公子的热闹啊。况且还有那个人在场……想着,我又偷偷瞧了眼栏杆对面的那位散财童子。似乎也注意到这边的变故,方才还满脸写着自得的小小少年,脸上的笑容忽地一滞,似乎是有些败兴。“你若是实在想看,就留在此处再看一会儿。”兰公子的声音再度在近旁响起,却是没了先前的怪异,听着又是从前那个熟悉的温柔可亲的公子了。“走,当然要走的,公子在哪儿,枇杷就在哪儿。”我忙不迭地应道。开玩笑,这一台子戏原本就是为兰公子准备的,他要是走了,留下的那一位万万是不愿意唱独角戏的。到时候,没热闹看还是小事,若是触到了对方的霉头,准没好果子吃。我缩了缩脖子,就要跟着兰公子往回走。临走前下意识朝那边看过一眼,好家伙,散财童子果然不散财了,反而犹如修罗降世般地恶狠狠看着这边。准确来说,是在瞪着屁颠颠跟在兰公子身后的我。那眼神跟刀子似的,光是看一眼,我便觉得额角连着眼睛的地方,一起在隐隐作痛。我的左边额头有一道旧疤。那个位置曾经狠狠地撞到过楼里那精美的雕花栏杆上的一处折角。撞的不巧,当时就破了皮,汩汩地鲜血流出来。虽然我本能地在第一时间合上了眼皮,但还是不小心流进去一点。激起濡湿的,温热的,刺痛的触感。那是黎宵第一次打我,黎宵就是那个为了兰公子豪掷千金的少年。黎宵讨厌我。也许是因为我这样的人总是跟在兰公子的身边碍了他的眼。又或许是因为,每每面对他,兰公子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转过头来却又能若无其事地对着我和颜悦色的场景触怒了他。黎宵生气了。但是他不敢,也不忍心对着兰公子发怒,所以只能把怒气发泄到我这这个无关紧要,却又着实碍眼的小角色头上。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所以,再又一次吃了闭门羹之后。黎宵打了我。用打或许不准确,因为他确实只是轻轻推了我一下。“谁知道你这样轻飘飘的,一点都不禁推……”一片朦胧的血雾中,我似乎听见了黎宵的声音,不似平日里的嚣张跋扈,倒像是隐含着一丝迟疑。我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也许是流了大多的血,总觉得眼前一片片的发黑。我抬头朝黎宵的方向转了转脑袋,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倒是他的声音再次清楚地传了过来。黎宵说,这次是他不小心的。黎宵还说,绝对不许告诉兰公子我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就说是你走路不小心,自己摔的,听见没有?”黎宵稍许压低了声音,似乎靠的近了一些。他平日里最是瞧不上我,也在私下里背着兰公子告诫过,让我能滚多远滚多远,不要平白碍了他的眼。那是第一次,黎宵靠我靠得那么近,为的不过是让我能听清他的命令。却没有想过,一个刚刚撞破了脑袋的人,是不是真的记得住。当然我是记住了的。我同样记得那时自己的整个脑袋都在嗡嗡的响,血越流越多,我的手指却越来越冷。我是真的怕了。我怕不小心就那么流血流死了。好不容易碰上兰公子那样的大好人,我可以吃饱饭,也可以不用挨打,甚至还能跟着学写字,一笔一划,不小心写错了一点,兰公子也不会呵斥,只会笑着纠正怎么写才是对的……这样的日子我实在舍不得啊。我舍不得,也放不开,强烈的求生欲迫使我伸出手,求救似的抓住了眼前人的衣摆。我想说,我肯定不会乱说把黎宵供出去,以后见到黎宵更是会滚得远远的,免得脏了大少爷的眼睛,但是现在能不能找个大夫来,看看我,帮我止住血就好……可是,还没来及地开口,攥紧的手指就被用力掰开了。黎宵满是嫌弃的声音传进耳朵里,我的心当时就凉了。黎宵说,攥这么紧做什么,又不是马上就要死了。我茫然地待在原地,呆呆地看着他,甚至都没有想起来用手擦一擦还在不停往下淌的血水。黎宵不说话了,也许是被恶心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接着,我听到了有些匆忙的脚步声,由近及远,很快地消失在了这个僻静的角落。黎宵走了,就这么把头破血流的我,丢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自生自灭去了。我其实早该想到的,可人大抵都是容易心存侥幸,到头来平添了一场空欢喜……到后来,我也不知是血流得太多,还是心里太难过,就那么昏死了过去。等到醒过来的时候,人竟然已经躺在了一张干净整洁的大床上。床铺很松软,呼吸之间有着熟悉的熏香味道,淡淡的,很好闻,和兰公子身上的味道一样的令人心安。想到兰公子,我立刻清醒过来,也意识到自己究竟躺在了一个什么地方。床是兰公子的床,房间也是兰公子的房间,头重脚轻的我好不容易挪下床,眼一花差点又一头栽倒在了地上。“怎么醒了也不知道叫人?”是兰公子。他动作温和地把我从地上抱了起来,跟抱只小狗崽似的。可能在旁人看来确实也差不多,我本来年纪尚小,骨架子还没有张开,加上早年总是挨饿,所以生得远比同龄人要单薄矮小。在兰公子出现之前,我在楼里总是受欺负的那一个,直到兰公子点了我做他的贴身小厮。一段时间的战战兢兢之后,我发现兰公子确实如看上去的那般好说话之后,也就慢慢松懈下来,吃得睡得好了,也敢开口说话了。有一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询问兰公子,那么些机灵健壮的孩子里,怎么就挑中我这样一个力气小、模样也呆的,留在身边侍候。兰公子淡淡地笑了笑,眉眼间却浮起一丝忧愁,他说,大概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我那时懵懵懂懂,后来偶然听见兰公子和黎宵之间的争执,又从好传闲话的丫头口中听了些大概,才隐约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兰公子竟是同我一天入的楼。不同的是,我是被爹娘亲手卖给了人牙子,又辗转进的楼里。而兰公子则是因为家里的牵连,被上头的一道旨意送进了这个地方。那时,我才恍然明白了说起这话时,兰公子眉宇间那一抹化不开的愁绪。也愈发的自惭形秽起来。因着在这所谓的缘分里,看似都是身不由己的人,可我获得了从前没有的温饱,兰公子却从大户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只没有自由、也见不得光的笼中鸟。我没有想到自己真的还能活过来。甚至,在养伤期间,一直都是兰公子在身边亲手照料。看着他用那双白皙细腻的手给我喂药,替我换纱布时,我屡屡羞愧地恨不得当场以头抢地。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为自己的脆弱和无能感到难过。可兰公子告诉我,人都是从弱小一点点变得强大起来的。还说,自己从前也是个动不动就流眼泪的爱哭鬼。他说也,是因为看见了我眼中的泪光。我于是深吸一口气,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个笑来。我想向他证明,他说得不错。我会一点一点变得坚强起来,争取以后再不给公子添一点的麻烦。不仅如此,我还要努力赚钱,把公子对我的好,加倍地报答。说是这么说,虽然憋的很努力,眼底的那一滴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我慌张地低下头,生怕叫公子看了笑话。——才发下那样的大愿,转头就漏了原型。可是公子没有笑话我,只是抬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很认真地告诉我,他相信我。“我的枇杷将来肯定会变成很好很厉害的人的。”兰公子说得很是笃定,听得我一颗心咚咚咚地跳个不停。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激动心情,从小到大,就连疼爱我的娘亲都没有说过这样动听的话,更不要说动不动苦着一张脸闷头在院子里叹气的父亲。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纠结别的,一门心思好吃好睡,积极养伤。知道唯有如此,才能早一点好起来,早一点变成兰公子口中的那个很好很厉害的人。期间,我看到过几次黎宵,但是都被兰公子挡在了门外。受伤的原因,我照着黎宵吩咐的说给了公子听。也不知他信了没有,对黎宵的态度像是越发冷淡起来。对此我是喜闻乐见的,因为我也不喜欢黎宵。所以看到黎宵吃瘪,我也会跟着高兴。但时间一长,我也怕黎宵恼羞成怒,对兰公子不利。毕竟这人怎么说也是花了大价钱的主顾,而且好像身份不低,万一计较起来,只怕兰公子会吃亏。我努力斟酌,酝酿了好些日子,才将心里的担忧,向兰公子说了出来。还是说的颠三倒四,不成体统。好在兰公子听懂了,并且安慰我说,没什么可担心的。那副平静的样子像是真的胸有成竹。我有心再问,兰公子于是取出纸笔说要考我的功课。这些日子,我跟着学写字,学了忘,忘了学,好不容易算是记住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兰公子的名字。兰云止——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比枇杷写起来还要容易,却比枇杷不知好听了多少遍。我时时在心里念着,虽然兰公子说,屋里的笔墨纸砚我什么时候想用来练习都可以。但是我舍不得让自己狗爬似的丑字,落在那缎子般光滑的纸面上,觉得是一种浪费。私下里,我指头在自己的手背上一笔一划的练习。一、二、三……人、口、木……写着写着总是绕不开兜兜转转的三个字,兰云止。就像是一个人听着一首极好听的曲子,学的半生不熟时候,最是牵肠挂肚地放在嘴边。怎么哼唱也不嫌腻烦。当时的我大概就是那样的心情,只是不成想这么不凑巧,刚好就被黎宵抓了个正着。喜欢白月光的白月光()白月光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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